分货单——分货
功能说明
通过分货单进行人工明细或总量分货;
明细分货:即通过分货单按营销关系树结构逐层分货至营销关系树的末级节点(渠道),严格控制每个渠道的商品可订货量;
总量分货:即通过分货单对某个节点下的所有渠道的订货总量进行总量控制;
功能路径
【BBC业务中心】→【营销】→【分货单】
使用前提
分货体系管理政策
字段说明
基本信息:
字段名称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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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编码 | 通过编码规则自动生成;唯一; |
单据类型 | 分货单,不可编辑; |
单据日期 | 分货的日期,不可编辑; |
关联管理政策 | 取值范围为:所有已启用的管理体系为分货体系的管理政策;不可编辑; |
营销关系树 | 根据关联管理政策默认携带,不可编辑; |
分货营销网点 | 由用户在创建分货单时选择营销关系树中的一个节点作为分货业务发的起的网点;一般选择顶级节点开始分货,也可以从中间节点开始分货; 用户只能选到他作为营销人员的营销关系树节点,即用户只能在他负责的节点下面创建分货单; |
分货状态 | 取值范围为:待下达,已下达;不可编辑; |
明细信息:
商品编码 | 根据管理政策携带分货商品分类下的所有商品,不可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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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 根据管理政策携带分货商品分类下的所有商品,不可编辑; |
规格型号 | 根据管理政策携带分货商品分类下的所有商品,不可编辑; |
SKU编码 | 根据管理政策携带分货商品分类下的所有商品,不可编辑; |
SKU名称 | 根据管理政策携带分货商品分类下的所有商品,不可编辑; |
订货单位 | 根据管理政策携带分货商品分类下的所有商品,不可编辑; |
总量控制 | 默认为否,不可编辑; |
可分配数量 | 如果是顶级分货单,由用户手工编辑,支持批量导入; 如果不是顶级分货单,不可编辑; |
已分配数量 | 由系统自动汇总按商品分货操作下分给各下级节点的分货数量,不可编辑; |
回收数量 | 执行回收操作时,统计本次从分货结果表中回收的数量;不可编辑; |
回收时累计订货量 | 执行回收操作时,统计分货结果表中当前的累计订货数量;不可编辑; 注意:因为存在未全部分配的可能,所以“已分配数量-回收时累计订货量”不一定等于“回收数量”; |
回收状态 | 取值范围:未回收,已回收;默认为未回收; |
按商品分货信息:
字段名称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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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营销网点 | 根据管理政策携带政策内定义的当前网点的所有下级网点; |
分货比例 | 根据网点取对应的分货比例值; |
分配数量 | 由用户手工输入分配数量或者根据分货比例计算分配数量; |
是否总量控制 | 表示是否对这个节点下的渠道订货进行总量控制;默认为否; |
渠道销量 | 如果目标营销网点为渠道,则显示渠道的平均销量作为分货的参考; |
分货等级 | 如果目标营销网点为渠道,则显示渠道的分货等级作为分货的参考; |
其它信息:
字段名称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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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人 | 创建单据的人; |
创建时间 | 创建单据的时间; |
修改人 | 修改单据的人; |
修改时间 | 修改单据时间; |
分货人 | 执行下达操作的人; |
分货时间 | 执行下达操作的时间; |
回收人 | 根据回收操作取值 |
回收时间 | 根据回收操作取值 |
关联分货单 | 顶级分货单默认为空,下达分货单携带上级分货单编号为值; |
操作说明
明细分货操作步骤:
1)创建分货单:在起始分货的营销关系树节点上创建分货单;
2)按商品分货:按商品逐一分货至下级网点,直至所有商品的可分配数量=已分配数量;
3)下达:下达分货,自动生成下级网点的分货单;
4)下级网点的营销人员进入分货单管理界面可以看到他作为营销人员所在网点的分货单;
5)下级网点的营销人员重复2,3步骤分货,继续下达生成下级网点分货单。
6)持续重复2,3,4,5步骤,直到分货单中的下级分货网点为最末级的叶子节点(渠道),下达时不再生成分货单,而是将叶子节点(渠道)的分货结果(分货量)生成“渠道商品可订货表”;
总量分货操作步骤:
1)创建分货单:在起始分货的营销关系树节点上创建分货单;
2)按商品分货:按商品逐一分货至下级网点,直至所有商品的可分配数量=已分配数量;
在“按商品分货”操作界面,可以选择对某个下级网点启用“总量控制”;
3)下达:下达分货,对于启用了“总量控制”的下级网点,不再生成它的分货单,而是将分货结果生成“渠道订货总量控制表”;对于未启用“总量控制”的下级网点,则继续生成它的下级分货单;
4)下级网点的营销人员进入分货单管理界面可以看到他作为营销人员所在网点的分货单;
5)下级网点的营销人员重复2,3步骤分货,在分货单的编辑界面,营销人员可以看见上级网点分货时已经对哪些商品作了总量控制,哪些没有作总理控制;对于已作总量控制的商品,不需要再继续分货,且不会继续生成下级网点的分货单;对于未作总量控制的商品,则会继续生成下级网点的分货单;
6)持续重复2,3,4,5步骤,直到分货单中的下级分货网点为最末级的叶子节点(渠道),下达时不再生成分货单,而是将叶子节点(渠道)的分货结果(分货量)生成“渠道商品可订货表”;
注:从总量分货操作步骤可以看出,总量分货和明细分货是可以同时存在的,可以选择对部分商品部分网点进行总量分货控制;